臺灣《經濟日報》10月15日報道
子女們:
財富雖然是每個人都喜歡的事物,但它并非與生俱來,同時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隨身帶走。人經由各自努力程度之不同,在其一生當中固然可能累積或多或少之財富,然而當生命終結,辭別人世之時,這些財富將再全數歸還社會,無人可以例外。因此如果我們透視財富的本質,它終究只是上天托付作妥善管理和支配之用,沒有人可以真正擁有。面對財富問題,我希望你們每一個人都能正確予以認知,并且在這樣的認知基礎上營造充實的人生。
我本出身于貧困家庭,歷經努力耕耘,能夠有所成就。在一生奮斗過程中,我日益堅定的相信,人生******的意義和價值所在,乃是藉由一己力量的發揮,能夠對于社會作出實質貢獻,為人群創造更為美好的發展前景,同時唯有建立這樣的觀念和人生目標,才能在漫長一生當中持續不斷自我期許勉勵,永不懈怠,并且憑以締造若干貢獻與成就,而不虛此生。
基于這樣的深刻體會,因此我希望所有子女也都能夠充分理解生命的真義所在,并且出自內心的認同和支持,將我個人財富留給社會大眾,使之繼續發揮促進社會進步,增進人群福祉之功能,并使一生創辦之企業能達到永續之經營,長遠造福員工與社會。與此同時,我也殷切期盼所有子女,在創業與日常生活中,不忘以服務奉獻社會、造福人群為宗旨,而非只以私利做為追求目標,如此才能建立廣闊和宏偉的見識及胸襟,充分發揮智慧力量,而不負于生命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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