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管理使用問題的規定 ?。ǎ保梗福纺辏保痹拢保等铡」鹫k〔1987〕111號)
我區自一九八三年六月實行對征用蔬菜地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以來,多數地方能按規定收取,??顚S?,造回了一定數量的新菜地、魚塘。這對穩定蔬菜生產,滿足城鎮人民的蔬菜、鮮魚供應起了積極作用。但是,也有的地方沒有認真執行這一規定,該收的基金沒有收上,或把??钆沧魉?。為穩定蔬菜、魚塘面積,保證城鎮人民吃菜、吃魚需要,現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凡經過批準征用城市郊區、縣城、鎮的菜地(包括魚塘、藕塘以及非農業人口在五萬人以上的縣城所劃定的蔬菜地保護區),用地單位除按規定交納耕地占用稅和有關費用外,還必須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五市和各地區行署所在地的市仍按每畝二萬元征收,其他縣、鎮收費標準由各縣人民政府自定。
二、按照先交繳后給用地的原則,征用菜地、魚塘的單位必須按規定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交當地市、縣土地管理局的專設帳戶,才給予辦理征撥用地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擅自批準用地單位少交、緩交或免交。土地管理局對這部分基金的管理不提取管理費和手續費。
三、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主要用于菜地、魚塘的整治、墾復和開發,??顚S?。由副食品辦、蔬菜局、水產局按年度提出墾復開發計劃,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土地管理部門按計劃和施工進度給予撥款。土地管理、財政、金融、審計部門要對此項基金的使用情況負責監督,并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項目進行檢查驗收。
四、由區土地管理局牽頭,區財政、審計、副食品辦、商業等有關部門參加,組織力量對一九八三年六月以來拖欠的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該收而未收的款要如數收回,一時交不足的要限期補交。對挪用了的,要追究審批者的責任,并如數追回所挪用的款項。
發布部門:廣西自治區政府 發布日期:1987年11月15日 實施日期:1987年11月15日 (地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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